护理学院关于湖北医药学院第​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的公示
2024-01-02 10:44  护理学院

根据《湖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(湖医药办字﹝2021﹞23号)规定,按照各单位委员名额分配情况,经护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名,推荐程利为湖北医药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。
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护理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719-8891111。

护理学院

2024年1月2日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湖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  邮编:442000   联系电话:0719-8891111

通讯地址:湖北医药学院人民南路30号